中新網廣州12月18日電(蔡敏婕)廣州中級院18日在番禺沙灣法庭,一審判決“廣州4·29番禺某小區6屍滅門命案”的凶手蘇永勝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另賠償死者家屬9.78萬元。
  據廣州中院審理查明,2014年4月下旬,蘇永勝因沉迷網絡游戲而萌生搶劫的念頭,他購置了鐮刀等作案工具,於當月28日凌晨3時許,竄至廣州市番禺區大石街今日麗舍小區的宋家住房,驚醒客房內熟睡的宋正容,其即與蘇永勝展開搏鬥。其後,蘇永勝用隨身攜帶的鐮刀和水果刀相繼砍倒宋正容和聞訊趕來的宋洪植。更為殘忍的是,蘇永勝為不驚動鄰居暴露自己,先後把葉雪輝、金花子、宋元彬、宋慧妍殺害,造成共6人死亡。
  廣州中院表示,2014年5月3日清晨5時許,蘇永勝在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某工廠的宿舍被抓獲歸案,警方在蘇永勝宿舍內繳獲銀行卡6張及手鏈一條等贓物。經鑒定,案發現場提取的血指印與蘇永勝的右手環指指印樣本為同一人所留。
  蘇永勝在庭上表示不上訴。廣州中院稱,蘇永勝行為極其惡劣,根據相關法律,一審判蘇永勝犯搶劫罪,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賠償死者家屬9.78萬元。(完)  (原標題:廣州番禺一家6口滅門命案一審 凶手獲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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